加入日期: | 2020.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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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5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大兴安 |
内 容: | ******中级人民法院_法治教育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级人民法院_法治教育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轩辕路*-*号四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HX |
关键词: | 教育 |
项目概况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_法治教育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6号四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DC[2020]0039/HXC-20073
计划编号:[2020]0036
计划捆绑编号:【行采】[2020]0017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_法治教育基地项目
预算金额:640,735.24元 (预算内:640,735.24元,预算外:0.00元,自筹:0.00元)
采购需求:对法制教育基地主场馆进行建设,具体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为其他法人组织(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且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1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施工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以上人员要求除安全员外,其余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建筑工程专业),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8.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投标企业未被例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核查路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先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08月24日上午09时至2020年08月28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进行现场购买,未网上报名或未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均视为报名无效。
购买文件时间: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6号四层)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2020年0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兴安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公告发布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451-8665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