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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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7 |
招标代理: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街 |
【项目概况】
邓南街南康新村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0-691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080778-0954
3、项目名称:邓南街南康新村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19.64(万元)
6、最高限价:319.64(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小区内现状现状给水管网进行换新,为DN20~DN250不等,并对现状室外消火栓、阀门井及附件进行更换;拆除现状管道并外运、破除现状道路并修复,破除绿化草皮及恢复、破除站石及恢复、破除人行道铺装及恢复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及以上和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经济处罚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经济处罚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经济处罚承诺书,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
(4)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组成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需提供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8)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被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交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信息及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09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2.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邓南街办事处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邓南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507254660、15172361186、19945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