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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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1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附件*草店村刘家院小片区改造工程询价公告.docx 项目概况 草店村刘家院小片区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分公司(********中路*号华府名邸*-***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项目概况
草店村刘家院小片区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C03182
项目名称:草店村刘家院小片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6960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量完成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主要技术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4日 至 2020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8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8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携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所有原件资料和全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及网络打印件均须清晰可辩,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以上资料合格方可获取询价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及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湾区西城经济开发区草店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