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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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4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附件*(*)实名办税系统优化升级招标公告*.**.pdf附件*(*)实名办税系统招标文件*.**.pdf 项目概况 ********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实名办税系统优化升级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悦海新天地**号楼A座**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WJ-2020-1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实名办税系统优化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认定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评审时视同中小企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4日 至 2020年08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619招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在领取招标文件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时,里面标注的联系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