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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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贯彻落实财政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财政资产管理工作,拟采购一家服务单位,提供代管政府资产管理保障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在**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单一来源采购方 |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贯彻落实财政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财政资产管理工作,拟采购一家服务单位,提供代管政府资产管理保障服务,。
预算金额170.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于2020年8月12日在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详细情况如下: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 |
1 |
王文庆 |
泰安泰山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审计、咨询 |
2 |
李彦 |
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
造价、经济咨询 |
3 |
刘锐前 |
泰安市制冷学会 |
经济 |
2.论证意见:
(1)泰安市财政资产管理中心(泰安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办公室)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贯彻落实财政资产管理制度,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责市直行政事业资产调剂使用,仓储管理等方面定的管理职能,从此职能看来,只能从该唯一供应商采购;
(2)在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同供应商签订委托协议书,界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供应商的日常经营活动、收费标准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管和后期绩效评价。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0年8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8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财政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