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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海牧场2020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农业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0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呼伦贝尔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0
地 区:呼伦贝
内 容: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 招标人 名 称:***自治区国有浩特陶海牧场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联系人:周胤鹏 电话:*
 
招标公告正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浩特陶海牧场
联系人***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联系人***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陶海牧场2020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农业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1.1.5 建设地点 陶海牧场第七生产队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扶贫资金及企业配套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经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新建农业生产用房一栋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监理。
1.3.2 监理服务周期 计划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09月 20日;
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09月19日;
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计划开、竣工日期按工程承包合同执行。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及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级以上(含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且不得同时担任2个以上本项目所在地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15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及答疑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诚信信息库内投标人录入基本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截止日期:详见招标公告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简称、标段。
说明: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注:招标(采购)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包括非采用网上招标)。开标现场如出现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异议或银行向开标系统推送投标保证金数据出现问题,开标活动暂停。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或招标(采购)人代表及所有投标人代表共同前往投标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柜台查询,并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认定是否有效后,开标活动方可继续进行。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9年财务审计报表未出的提供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人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同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word版投标文件拷贝至U盘内(1份),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地点。
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或开标未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和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在开标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投标人的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只有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解密投标人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出现问题后,经招标人现场确认同意后方可启用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
按照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建设局呼住建字【2020】111号文件要求,请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原件(必须与上传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档投标文件一致)
4.1.2 封套及密封要求 封套写明: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名称:
(项目名称)电子版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个U盘密封到同一封套中,并在封套的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密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5.2 开标程序 公布投标人;
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
授权委托人签到;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批量导入;
电声唱标;
核对开标记录表;
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
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属于民商法,民商法包括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5条,民法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
评标专家组成形式: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呼伦贝尔市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及招标人委托1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我国境内的类似的招标项目。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以往招投标和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处罚、处分的情形。
… …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5000.00 元
投标报价中不能出现特殊符号,如“000,000.00元”中“,”号不能出现在报价中。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有效投标报价不足3家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10.3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同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word版投标文件拷贝至U盘内,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地点。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或开标未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注:按照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建设局呼住建字【2020】111号文件要求,请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原件(必须与上传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档投标文件一致)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
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前,前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提交投标信息。投标信息中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诚信库中注册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和投标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并递交投标文件。
注:开标系统自动核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信息与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的注册人员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前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与网上报名人员一致)。不一致其投标人代表身份无效,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0.6合同的签订
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监理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10.7特别说明
1.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
3.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
10.8中标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10.9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0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1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2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3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存在差异,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如上传的word版招标文件与加密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加密招标文件为准,或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3、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交易项目入场交易办事指南的通知(呼公资交易发〔2018〕7号);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交易项目入场交易电子化业务流程的通知(呼公资交易发〔2018〕8号)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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