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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华涌村三约经济社新村巷道截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1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19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狮山镇华涌村三约经济社新村巷道截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狮山镇华涌村三约经济社新村巷道截污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狮山镇华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及村居按比例出资。项目已具
 
招标公告正文

狮山镇华涌村三约经济社新村巷道截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狮山镇华涌村三约经济社新村巷道截污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0]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及村居按比例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中心城区旁。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巷道截污工程主要是为解决狮山镇华涌村三约经济社新村的雨污分流改造,并同步完成接户管设计,收集污水后排入狮山镇已建截污次支管、主干管,最终排至现状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从根本上解决设计范围内污水排放及水环境质量问题;其中新建雨污管网3496米及其相关的附属工程。

 

 

2.3 计划工期:

 

 

2.3.1设计周期要求: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

 

 

(2)中标人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施工修改图纸;

 

 

(3)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招标人确定后,10个日历天内必须提交所有经第三方审查的机构审核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文件;

 

 

(4)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3.2施工周期要求:本项目必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体工程完工验收,如非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违约金。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为狮山镇华涌村三约经济社新村巷道截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根据“狮山镇华涌村三约经济社旧村巷道截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中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方案(如变更设计方案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对狮山镇华涌村三约经济社新村巷道截污工程进行现场相关数据的收集、设计、返工和变更设计及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以及提交相应的有关技术资料等。

 

 

注:后续服务工作为招标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工程施工期间继续提供的相关图纸的设计修改服务以及设计人员现场设计配合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①制定一系列的质量控制体系程序文件;②实施全过程控制;③签订设计服务承诺书。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新建雨污管网及其相关的附属工程。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其他工作内容:经双方协商由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事项。

 

 

2.4.2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44117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42331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78600.00元。

 

 

2.5承包方式

 

 

2.5.1包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安全、文明施工(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包税金、包移交、包竣工验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保修等相关的全部工作。

 

 

2.5.2本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无条件办理报建、验收工作的一切手续及承担中标人应支付的费用;竣工时要求该工程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则招标人不予结算工程款。

 

 

2.5.3招标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设计资质,具体如下: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燃气、轨道交通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成员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成员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人,则为招标公告4.2.1(1)资质的施工单位均应满足】。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5.6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6对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施工负责人***

 

 

4.6.1对拟派施工负责人***

 

 

4.6.2投标人拟派驻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

 

 

4.6.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

 

 

4.6.5拟派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4.7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设计负责人***

 

 

4.7.1设计负责人***

 

 

4.7.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8月19日。

 

 

5.2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gzyjyzx/jyxx/)上下载。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6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9月8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9月10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7.3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7.3.1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授权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现场的后续流程。

 

 

7.3.2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委派授权代理人凭以下证明材料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人核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相关程序均取消。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gzyjyzx/jyxx/)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海分中心网页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涌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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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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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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