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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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31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食品 |
项目概况
农批市场设备(检测设备、公示设施等)运维服务及食品安全快检室检测员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http://huaxia.etradin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C-2020031084/1/2
项目名称:农批市场设备(检测设备、公示设施等)运维服务及食品安全快检室检测员培训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含两个分包)
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含两个分包)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京市江宁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工作,保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其要求,向辖区内61家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提供检测仪器设备、公示设施、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及检测师培训服务,确保服务范围内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检测工作运行稳定,进一步提升南京市江宁区食用农产品市场快检效能。针对本次采购,现划分分包如下:
分包一:分包编号:HXZC-2020031084/1,分包名称:农批市场设备(检测设备、公示设施等)运维服务,分包项目预算:3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分包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分包二:分包编号:HXZC-2020031084/2,分包名称:食品安全快检室检测员培训服务,分包项目预算:1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分包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备注: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可兼中兼得。
合同履行期限:
分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分包二:根据采购人培训安排计划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http://huaxia.etrading.cn/)
3.方式: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http://huaxia.etrading.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4.售价:分包一:400元/套,分包二:300元/套
5.注意事项
(1)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
(2)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及电话:***
(3)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8室
3.响应文件份数:各分包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3.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5.公告媒体: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ning.gov.cn/jnqzfcgw/)、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