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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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0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环境卫生管理所压缩式垃圾转运箱、小型扫路机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HCGG********* 一、招标条件: ***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城*管理局委托采购的滨***环境卫生管理所压缩式垃圾转运箱、小型扫路机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 |
关键词: | 卫生 路 |
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压缩式垃圾转运箱、小型扫路机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HCGG202008029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委托采购的滨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压缩式垃圾转运箱、小型扫路机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
包件一:压缩式垃圾转运箱7台。
包件二:小型扫路机4台。
各包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皆可中标。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包件二小型扫路机的商业险、一年的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保额为100万的第三方责任险)、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20日历天。
4.项目地点: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包件一:人民币126万元;包件二:人民币10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经营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包件一为人民币24000元;包件二为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0年8月18日8时30分-2020年8月25日18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包件号)、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2020年8月25日18时00分00秒前发至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
4.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10日9 时00分00秒。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
八、付款方式:
包件一(压缩式垃圾转运箱):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在春节前支付合同款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付合同款的8%;验收合格满二年再付合同款的7%;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到约定付款时间,如遇财政资金未能拨付,将在当年年终统一支付)。
包件二(小型扫路机):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在春节前支付合同款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付合同款的1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到约定付款时间,如遇财政资金未能拨付,将在当年年终统一支付)。
注:到付款期,如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结算付款手续而造成延误付款的,责任自负。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戴阳光 13805118768 王建 13961910897
代理机构:高 权 15950201008 电子邮箱***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附件:评标标准及方法
包件一:
评 审 内 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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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30分) |
30分 |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 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3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技术 部分 (44分) |
设备的总体技术 |
32分 |
1、所投货物技术参数说明[须对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技术参数要求(除备注外)逐条说明(如有负偏离须备注,其中第10项设备参数要求需提供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予以说明)]。 所投货物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技术参数要求(除备注外)的得32分。 打“★”的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其余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设备及工艺 |
12分 |
根据供应商的生产、加工、安装货物的技术力量、设备(提供相关生产设备清单列表、图片)以及生产工艺流程的合理性进行横向评分(8-12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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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及商务条款(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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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 |
13分 |
1、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ISO50001能源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制造商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绿色工厂评价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制造商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温室气体核查陈述认证证书的得2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制造商获得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得1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制造商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6、制造商具备信用品牌认证评价五星级(不含)以上的评定的得3分,具备综合评价五星级(含)以下的评定的得1分,不具备的不得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自主专利 |
2分 |
投标产品拥有投标设备发明专利的,每项发明专利得1分,最多得2分。(投标时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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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 业绩 |
5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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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 服务 |
6分 |
1、制造商获得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七星级(不含)以下得1分,七星级及以上得2分,满分2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提供快速迅捷的售后服务,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措施(保修包换措施、培训计划、服务方案)(0-2分)。 3、在盐城或连云港或淮安设有售后服务站点的得2分。(投标时提供售后服务站点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如售后服务站点不是投标人本单位及其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投标人与售后服务站点的售后服务协议)。 |
包件二:
序号 |
分部 |
分项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部分 |
报价 (30分) |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 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3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
技术部分 |
技术参数 (20分) |
所投货物技术参数说明[须对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如有负偏离须备注)]。 所投货物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0分。 打“★”的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余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功能配置 (15分) |
所投货物功能配置说明[须对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功能配置要求逐条说明(如有负偏离须备注)]。 所投货物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功能配置要求的得15分。 打“★”的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余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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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部分 |
证书 (17分) |
(1)制造商所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2分。 (2) 制造商所投标的产品能提供质量检测报告的,得1分。 (3) 投标人具有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合法有效的AAA级资信等级证明,提供得1分。 (4) 制造商所具有3星级(或以上)品牌认证证书的得1分。 (5)制造商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6)制造商所投产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7)制造商获得三星级(或以上)商业信誉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8)专利技术:拥有扫路机自主研发专利技术的每项得1分,提供专利证明,最多8分。 投标时,以上投标人的证书提供原件,生产厂家的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
企业业绩(10分) |
提供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项目的业绩:单笔合同超过100万,每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 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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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8分) |
(1)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售后服务获得全国星级评价,并且有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委员会出具的星级证书,七星级得5分,五星级得3分、四星级2分、三星级1分,三星级以下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书的不得分。 (2)售后服务站:在盐城或连云港或淮安设有售后服务站点的得2分。(投标时提供售后服务站点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如售后服务站点不是投标人本单位及其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投标人与售后服务站点的售后服务协议)。 (3)响应维修服务时间2小时内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维修地点的,并及时排除故障得1分。4小时内到达的得0.5分,超过4小时的不得分。 以上需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复印件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备注: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总得分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