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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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4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年秋季狼山景区绿雕制作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秋季狼山景区绿雕制作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供 |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2020年秋季狼山景区绿雕制作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秋季狼山景区绿雕制作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22.69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内容)。
4、合同履行过程中须有1位项目负责人自始至终负责本项目的实施,且该项目负责人***
5、企业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投标供应商承担过的类似造型搭建的项目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承诺;(格式自拟)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
五、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0 年 08 月 24 日 9时 30 分。
(3)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整(4000元)。
2、询价响应保证金银行汇票(其他形式概不接收)。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11820309000006709
开户银行:工行通明支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报价人,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询价响应文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代理服务费的;
(5) 成交人在询价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6)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
2、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由中标人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方可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4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剑新路和剑山路交接口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08月24日9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剑新路和剑山路交接口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委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剑新路和剑山路交接口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晓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