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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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02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东大街**城*花苑c区***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XZC-*******/*号 *、项目名称:*****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二次) * |
留坝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中市东大街莲湖城市花苑c区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03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XZC-2020014/2号
2、项目名称:留坝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7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留坝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二次),70部, 采购预算: 700,000.00元, 项目概况: 采购移动警务终端70部,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移动警务终端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03 00:00:00 至 2020-10-0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承揽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能力),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进口产品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24 00:00:00 止
地点:汉中市东大街莲湖城市花苑c区3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03 09:30:00
地点:汉中市东大街莲湖城市花苑c区301室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留坝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