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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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中山市 |
内 容: | ****场监督管理局对***灯饰产业质量提升措施研究工作(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项目概述 为推动灯饰产业质量提升,现计划开展***灯饰产业质量提升措施调研工作,通过对***灯饰产业质量现状与问题的分析,得到质量提升的主要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灯饰产业质量提升措施研究工作(项目编号:202001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1、项目概述
为推动灯饰产业质量提升,现计划开展中山市灯饰产业质量提升措施调研工作,通过对中山市灯饰产业质量现状与问题的分析,得到质量提升的主要措施与方法,对促进中山灯饰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山传统产业重振虎威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采购内容
(1)选取1家活动承办单位,承担中山市灯饰产业质量提升措施研究工作。
(2)研究工作需满足以下内容:
①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分析中山市灯饰产业集群质量发展现状,包括质量品牌、质量标准、质量竞争力、质量人才、质量意识、质量监管等方面的现状;了解灯饰产业国内外发展环境,我国灯饰产业发展现状、市场竞争状况及发展前景趋势;中山市灯饰产业发展情况与国内相关城市的灯饰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包括与同类城市相比的优势与不足,与先进地区相比的差距和弱项;
②课题目标。找出当前中山市灯饰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产业结构、企业、政府引导措施及政策等方面,并剖析问题的症结所在;针对中山市灯饰产业存在的问题,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结合行业发展前景趋势,提出推动灯饰产业质量提升的措施建议,为下一步我市制定支持灯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和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③做好报告编制工作。编制《中山市灯饰产业质量提升措施研究报告》,通过对中山市灯饰产业质量现状与问题的分析,得到质量提升的主要措施与方法,对促进中山灯饰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灯饰传统产业重振虎威提出建议,并进行论证和沟通。
各投标单位需要根据第(2)款的要求提出具体方案。
(4)各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调研提纲、调研行程、调研报告初稿、调研报告评审稿、调研最终成果等日程安排)。
3、完成时间要求
该项目需要在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包括通过评审)。
4、验收要求
中标单位撰写的调研报告将由中山市重点调研课题立项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评审,中标单位需全力配合做好调研报告评审工作。调研报告通过评审后,中标单位需按照评审意见对成果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中标单位需在完成时限内(12月10日前)通过评审并提供调研的最终成果,未能在完成时限内(12月10日前)通过评审并提供调研的最终成果的,按照未能履约进行处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元整,小写:¥ 191,000元。
2、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8月24日前向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11楼1110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陆份(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标的货物、场地租赁费、培训专家费、培训材料费、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中标供应商与我局签订合同后,我局将先行支付30%费用,剩余款项待中标单位按要求通过评审并形成最终成果后支付。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本项目不得转包。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0年8月24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
九、纪检监察方式
采购人纪检监察电话:***
联系人***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综合评分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8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