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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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1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菏泽*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景观小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中共菏泽*委开发区工委政策研究室地址:菏泽*人民路(中共菏泽*委开发区工委政策研究室)联系方式:李先生***********采购代理机构:**德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省菏泽*****(区)人民北路****号**公馆服务中心二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文件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能够满足本次采购内容);(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违法案件。(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25.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