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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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9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监理,已经批准同意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关键词: | 平台 监理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监理,已经批准同意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地点: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
2.3项目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应用软件开发,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购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单元,集成测试,培训,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系统移交及相关文档起草和管理等所有工作内容,监理费用约6.75万元。
2.4监理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宜,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得以通过。
2.5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合同建设工期总日历天数约4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项目质量保修期内和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项目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试验、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监理服务期延长的风险费用和所有相关的管理成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