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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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1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通风消防排烟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发改投资[****]***号、*发改投资[****]***号文现对***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通风消防排烟工程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 |
关键词: | 通风 工程招标 消防 工程招标 |
靖远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通风消防排烟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市发改投资[2018]124号、市发改投资[2017]578号文现对靖远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通风消防排烟工程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白银市)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GSAX2020-CW-85
二、项目名称:靖远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通风消防排烟工程
三、招标控制价:67.016499万元。
四、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靖远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通风消防排烟工程(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靖远县北城区北大街东侧、五合路北侧。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2020年08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
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每页加盖法人公章。
(八)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已标价工程预算书;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投标人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当在合同签署完成,将全过程相关资料胶装成册,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移交叁份。
(九)报价说明
清单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甘肃)》;定额依据:《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甘肃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其配套的白银地区基价。规费单列计入投标报价,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统一按《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建价【2013】585号中规定的费率标准社会保障费费率18%,住房公积金费率按7%计取,工程排污费0.21%计取,结算时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二次搬运费未计取。一类材料价差按白建发〔2020〕108号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白银地区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一类材料指导价》的通知执行,取费类别按甘建价﹝2019﹞118号、甘建价﹝2013﹞585号文件执行。
十、招标报名及资料提交: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08月18日9时00分至2020年08月21日9时00分
2、竞价时间:2020年08月21日09时30分至2020年08月21日18时30分
3、资料提交: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
十一、投标人报名竞价须知
1、不提供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投标人自行准备。
2、请意向投标人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账户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4、由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网络系统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重新进行网络报价。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