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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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1 |
地 区: | 辽宁省 |
项目概况
(2020年清原县草地贪夜蛾紧急防控设备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21日14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0-0816-1
项目名称:2020年清原县草地贪夜蛾紧急防控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元
采购需求:自动虫情测报灯1台,自动性诱监测设备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0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可选择电子邮件***
方式:现场领取或在线下载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14点(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8月21日14点(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370811201020002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