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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1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14
截止日期:2020.09.07
地 区:广东省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8月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北部。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位于龙穴岛围垦区北部,北侧为南沙金洲岛,西侧为龙穴南水道,东侧为伶仃洋,南侧临近场地为原有防洪大堤;总建筑面积约18650㎡;建设内容包括1栋试验楼(建筑面积约5000㎡)、1栋总装车间(建筑面积约5500㎡,车间跨度不小于18米)、1栋调试车间(建筑面积约6000㎡)、1栋能源动力实验室(建筑面积约2150㎡)以及辅助站房、门卫等功能用房、停车场、室外配套等,具体内容详见勘察任务书及设计任务书。

2.4 规划用地文件:/。

2.5 项目代码:2020-440115-73-03-017522。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25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勘察任务书及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整体地块及周边地质情况进行论证(完成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勘方案);

2、符合国家最新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广州地规要求及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设计(全过程);

3、工程勘察(必须满足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指导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案设计、协助办理设计方案报审、初步设计、专项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等,其中设计主要以满足大型智能无人海洋装备研发保障条件为目标,满足其总装、调试、水池试验等相关生产试验要求。

勘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详勘方案、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部分地坪处理区域需提出地坪基础处理方案、土壤氡检测等。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全过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各阶段各专业的具体设计内容和界面划分以及报批报审配合等服务工作。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的建、构筑物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包括总体设计、功能布局、工艺设计要求、结构设计、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照明、防雷接地、暖通系统、空调及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动力系统、智能化系统、环保和节能、绿色建筑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工程建设方案。以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资估算、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建设风险预测等内容(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防雷评估等有关专项研究与论证不在设计范畴内,但应配合招标人工作)。

4.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涉及本项目招标内容的相关证照手续。

2.9 勘察设计服务期:

2.9.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初稿,方案确定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9.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3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10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50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0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5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分项最高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作无效标处理。

(注:①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由投标人自行估算暂定工程量,建议工程量3300米)乘以投标时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综合单价为120元/米,该单价应包含全部费用成本、利润和税金,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工作,应逐项详细列出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发包人将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对于超过深度要求的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修建性详细规划费用已考虑在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另行考虑。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投资备案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备案的投资备案总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任务书及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2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承担设计职责的一方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3 其它要求

(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2)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委派的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委派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委派的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委派的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委派的动力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资格;委派的造价专业负责人***

3.6信誉要求

(1)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3)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无投标经济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相关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4日12时00分至2020年9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时间:2020年9月7日10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其它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2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5 现场考察

8.5.1 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8.5.1 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8.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8.7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8.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8.9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8.1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最新发布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121号

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510060

联系人

***

祝先生

联系人

***

林工、刘工

电话

:

020-22912542

电话

:

020-83543324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zpq@sia.cn

电子邮箱

***

moshangcao5@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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