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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消防站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1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14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沙区龙穴岛消防站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人(章):****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章):**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刘工 授权代表:欧阳工 地址:****沙区进港大道 *** 号 地址:********中路 *** 号之一 ** 楼 北向 *-**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消防站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人(章):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章):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刘工 授权代表:欧阳工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563 号 地址:***
北向 1-10 房
邮政编码:511457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20-39392556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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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消防站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
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消防站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龙穴大道。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为水陆消防站建设项目,内容包括特勤消防站及码头(停靠 3 艘消防船)
组成的新建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 5598 ㎡,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5252 ㎡,训练塔 323 ㎡,门岗 23
㎡。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划资源选〔2019〕189 号、穗规划资源预审字〔2019〕129 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9〕182 号。
1.2.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8896.2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6552.11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
计工作,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工作:
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下管线勘察等工作,负责协调和配合
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
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
1)本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所有子项的方案设计和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后期配合等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防雷、
环保工程、幕墙工程(如有)、精装修(如有)、室外市政、园林工程、景观工程、市政道路、
市政管线、管线综合平衡、港口工程、设备选型意见、按照项目的特殊工艺设计要求进行建
筑、结构及其配套设备专业的设计与相关配合等。
2)方案修改及完善:根据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规定》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
的修改意见,对招标人选定的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
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正。
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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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平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根据
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工作(如有)。
3、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
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工作配合服务等;
3)上级部门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配合工作:配合招标人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报上级主管部
门审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进行相关解释、修改、完善、协调、评审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
5)规划方案设计调整工作:若涉及规划方案的调整工作,则由中标单位负责。
6)提供主要设备材料表及技术要求书,配合招标人的招标工作。
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
部门的要求。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
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竣工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
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8 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
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第①项资质,或同时具备第②和③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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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③水运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
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
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
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
标无效)。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
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注释]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根据项目规模确定)。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适用于单独招标的勘察项目)。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
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 1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专业职称”栏)。
1.4.8 信誉要求: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
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如:
(选择性条款)(1)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
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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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国家下发”为准);
(2)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
工 程 投 标 的 ( 具 体 名 单 以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 信 用 广 州 ”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不包
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
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 年 8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9 月 7 日 9 时 30 分。
网上投标登记日期:2020 年 8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9 月 7 日 9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1.5.2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7 日 9 时 30 分。
1.5.3 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 9 时 30 分。
1.5.3.1 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的需提交)。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1.5.3.2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
1.5.3.3 申请人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登记,或者向监督机
构投诉。
1.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的信息为准。
1.5.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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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
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1.6 现场考察
1.6.1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最高投标限价为 159.23 万元;其中: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5.52 万元。
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93.71 万元。
1.7.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
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
标人费用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
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
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 2 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 3 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 4 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 5 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
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45 工作日内
完成初步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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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误
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
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登记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
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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