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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庄社区穗丰村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1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14
截止日期:2020.09.04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务庄社区穗丰村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务庄社区穗丰村景观改造工程 已由******狮山镇经济促进局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狮山镇务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务庄社区穗丰村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务庄社区穗丰村景观改造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经济促进局 以 2019-440605-78-03-078626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务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及财政划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务庄社区穗丰村新村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穗丰村景观改造工程,项目面积为12000㎡,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于2020年11月15日或之前竣工验收合格,计划开、竣工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5个工作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工期以2020年11月15日或之前竣工验收为控制点(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务庄社区穗丰村景观改造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西北侧靠近河涌的位置新增挡土墙;公寓楼西面新建塑胶篮球场,在村的入口位置新增电子闸门,对公寓南侧地块清理现状杂草,并重新规划停车位;公寓楼西南面闲置地处新建休闲公园。

本工程的招标预算价为: 4894381.73 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4404943.56 元(招标备案的预算价下浮10%)。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若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或打印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政策文件打印件或复印件)。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cxpt.fssjz.cn/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0 年 2 月

至 2020 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14日(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gzyjyzx/jyxx/)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gzyjyzx/jyxx/)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7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 年9月2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4 日 8  时

 3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1.2 开标时间: 2020 年 9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以下简称“《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10.3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务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0757-88595672

传  真:/

传  真:0757-8859567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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