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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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宁市 |
内 容: | 受**富鸣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拟对****区城**心文化带项目**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区城**心文化带项目**方采购 项目编号:WMZB****-G*-****-H |
受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拟对南宁武鸣区城市中心文化带项目合作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南宁武鸣区城市中心文化带项目合作方采购
项目编号:WMZB2020-G3-0002-HCGJ
建设地点:南宁市武鸣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指位于标营新区达妮路与富鸣路之间的约96亩商业地块开发及位于标营新区兴武大道与壮武路交汇处西北方向的约121亩商住地块开发。(暂定面积,最终以土地证登记面积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业、商住。
项目总投资:93652.00万元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项目全过程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双方为合作开发上述地块共同成立项目部,甲方以合作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后作为出资额,占合作项目40%的股份,乙方以对应甲方出资额1.5倍比例的现金为出资额,占合作项目60%股份。甲、乙双方按股份共担风险,共享利润。
工期要求: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9月10日。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注册资本1000 万元及以上;
3、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项目投资或者工程项目管理等。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0年 8 月 17 日0时00分至2020年 9 月 8 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8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确实需现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必须事先联系取得许可,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2.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
2.4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招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
2.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
收件人:梁工;联系电话***
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20.1开标”的所有内容。
4、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6、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6.1为便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6.1.1“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6.1.2“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6.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
6.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6.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竞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预留的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联系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六、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1405号 |
地 址: |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36号701室 |
邮 编: |
530121 |
邮 编: |
530031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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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71-6218888 |
电 话: |
0771-5670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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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