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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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6 |
招标代理: |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项目概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数据整合质量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5-202008-321001-0006
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数据整合质量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3,023.20
最高限价(如有):2993023.2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数据整合质量提升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项目 性质 |
完成期限 |
付款方式 |
不动产数据整合质量提升 |
政府 采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第一年完成不动产数据整合和质检入库,第二年为项目维护期。) |
(1)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审核同意且财政拨款到位后,由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款项; (2)完成工作量表中1、2、3、4项工作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审核同意且财政拨款到位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款项; (3)完成工作量表中5、6、7、8项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审核同意且财政拨款到位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款项; (4)项目最终成果提交,通过验收后,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审核同意且财政拨款到位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款项; (5)项目1年维护期满后,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审核同意且财政拨款到位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尾款。 |
采购项目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所属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2.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且专业范围包含不动产测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5日至2020年08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
方式:网上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150(参与开标时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8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
(一)报名登记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供应商须在2020年08月15日至2020年08月21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https://www.qyggzy.cn),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领购。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熟悉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递交保证金,纸质投标。
(二)缴纳磋商保证金
1.时间:自2020年08月15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
2.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3.形式: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