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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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7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中国人民**军*****部队XLC****安防工程(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军*****部队XLC****安防工程(第二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为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标文件。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军*****部 |
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3部队XLC2015安防工程(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3部队XLC2015安防工程(第二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为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3部队XLC2015安防工程(第二次招标)
2.2项目编号:2020-JQGTHZ-G1001
2.3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3部队
2.4 项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2.5项目概况:本工程安防中心位于机关楼首层,网络机房位于机关楼二层, 本次预算范围只包括园区,不包括室内。(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6 工程造价:885385.61元人民币;
2.7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3部队XLC2015安防工程(第二次招标)的施工,本工程安防中心位于机关楼首层,网络机房位于机关楼二层,本次预算范围只包括园区,不包括室内。(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8 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需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不得存在危机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危险环境。不得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应规范使用。
2.10工人工资管理要求:需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编制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每日对作业人员进行考勤记录,每月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做好发放记录。
2.11 资金来源:上级下达项目经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
3.2资质要求:具有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成员: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3.4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泰然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7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发售方式:投标代表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4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逐页盖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07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广东泰然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及质量保修金
6.1本项目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的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须从其对公银行帐户一次性缴交,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号,以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请汇入或转入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广东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9550880016690100108
6.2本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经第三方审核定案的工程结算造价的 3 %。本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
7.其他事项
7.1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7.3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固定收费金额:¥1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3部队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梅小姐 联系电话***
2020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