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A320682034200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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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8.13 |
截止日期: | 2020.08.24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中交美庐城住宅三期四五标段项目监理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美庐城住宅三期四五标段项目监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皋行备案〔****〕**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姆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如皋中交美庐城住宅三期四五标段项目监理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中交美庐城住宅三期四五标段项目监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皋行备案〔2019〕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山姆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中交美庐城住宅三期四五标段项目监理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如皋市
2.2 工程规模: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约14.74万平米(其中三期四标段约8.42万平米,三期五标段约6.32万平米),合同估算价约5亿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包括装配式、装修、室外配套等)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94.80万元;
2.6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7 其它:/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65周岁(含)以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如皋市市外不得有在监工程,如皋市内在监项目不得超过两个。中标候选人若在如皋市外有在监工程,或在如皋市内在监工程超过两个,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项目总监不得变更,监理班子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
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要求:
⑴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4人。其中,① 土建 专业 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2人② 安装 专业 省 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③安全工程师1名
⑵监理员:① 土建 专业监理员4人
(3)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人员年龄65周岁(含)以内。
(4)所有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须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总监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含配套用房)并且该工程中包含装配式建筑的工程监理业绩。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⑷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⑸项目负责人***
3.3.2、自 2016年 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1.5.5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常驻现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查到总监未在场参加工程正常验收、例会及工地巡查等一次罚款30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在工地现场,否则罚款10000元/次,累计超过30人次,扣除监理费的30%。
3.7监理过程中,施工现场若因监理监管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不达标或出现现场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媒体曝光的,每次监理单位向发包人承担30万元违约金;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公司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每次监理单位向发包人承担10万元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追究监理单位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3.8甲方代表现场发现施工安全或质量问题,而监理此前未指出或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追究监理单位法律责任,并且扣合同价的20%,第二次,扣合同价的50%,超过3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索赔的权利。
3.9工期延误:本工程对工期要求比较严格,监理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工期的控制,由于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合同工期控制不严,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工的,每拖延一天扣减监理费用100000元,并且甲方有权追究监理单位法律责任。
4.资格预审方法
4.1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全部入围。
4.2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材料”进行通过性评审。
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报名开始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拟派的项目总监,否则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可能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需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公告内容仅供申请人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投标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料审查文件。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示申请人自负。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50元(资格预审时现场递交),售后不退。
5.3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提出方式: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网上提出;
提出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18 日09:00时前;
获取方式: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网上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 8 月 18日15:00时后;
特别提醒:
1、“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2、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开发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3、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进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
5、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项目响应方登录”界面下方手册下载,并按照要求安装相应驱动等相关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1、资格预审文件及原件(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原件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24 日15时00分。注:资格预审文件为网上递交;资格预审原件为现场递交。地址:***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必须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通过会员系统进行递交。申请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7.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7.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相应资料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提供的资料 |
1 |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上传位置: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①必须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上传位置: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 (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2)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
***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4 |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扫描内容 齐全,真实有效。 |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
5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企业资质证书,能体现变更、有效期(或延期)等内容; |
6 |
拟派项目总监资质等级 |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有建设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65周岁(含)以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如皋市市外不得有在监工程,如皋市内在监项目不得超过两个。中标候选人若在如皋市外有在监工程,或在如皋市内在监工程超过两个,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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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职称证书(相关证书注明单位名称的,应与现执业单位一致(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人员最近一年养老交纳单位为准) 能体现变更、有效期(或延期)等内容; 总监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7 |
拟派项目总监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投标企业与项目总监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总监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
(1)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2)养老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 出具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有关部门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项目负责人本人需能从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
*** |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
⑴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4人。其中,① 土建 专业 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2人② 安装 专业 省 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③安全工程师1名 ⑵监理员:① 土建 专业监理员4人 (3)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人员年龄65周岁(含)以内。 (4)所有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须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⑴所有证书能体现变更、有效期(或延期)等内容; ⑵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 (上传位置: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 |
9 |
投标单位业绩 |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总监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含配套用房)并且该工程中包含装配式建筑的工程监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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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⑷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⑸项目负责人*** ⑺本项目不接受项目总监变更过的业绩,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显示的项目总监不是同一人,或经证实所用业绩为变更过的业绩,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取消中标资格。 |
*** |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1)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所报项目总监)未在资格申请截止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达现场;
2)未按本公告第5.2条交纳报名费的。
7.3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⑴违反本公告3.3.2-3.3.5条的。
⑵注册总监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的;
⑶未按照资格审查表格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或提供不全的;
⑷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的;
⑸一个投标人出现多份授权委托的书;
⑹授权委托人非本项目拟选派项目总监的;
(7)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或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予认可;
(8)资格审查原件资料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资格审查表格上传资格审查数据资料的;
(9)投标人提交的网上电子标书无法读取导入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原件资料的。
8.评标办法本工程为价格单因素法。
9.付款方式基础底板施工完成后,支付监理费用的5%;结构进度达到正负零后,支付工程监理费用的10%;结构进度达到该工程结构层数的50%后,支付工程监理费用的15%;主体结构封顶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监理费用的20%;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监理费用的20%;红线范围内小市政、景观绿化、室外工程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本合同监理费用的80%;监理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对监理费进行结算,并支付至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最终结算额(扣除违约金)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性付清。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建设所在县(市)发票。
注:(本工程实际监理计费额为实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乘以中标单价,任何情况下中标单价均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山姆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江苏省如皋市海阳北路与起凤路交汇处 |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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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