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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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3 |
招标业主: | 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区智慧城*城管系统和设备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W-****-*** 项目名称:**区智慧城管系统和设备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 |
项目概况
抚宁区智慧城市城管系统和设备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电子邮件***
项目编号:QZW-2020-044
项目名称:抚宁区智慧城管系统和设备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3450500
最高限价(如有):3450500
采购需求:抚宁区智慧城市城管系统和设备的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与本项目相适应资质等级的供应商。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有良好的售后能力,且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4.具备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是新成立的企业需具备财务报表及企业股东构成情况的说明)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将取消现场报名。1、有意者须将(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zwzb6021031@126.com邮箱.(注:1、以上证件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20年8月20日17时前将通过电子邮件***
时间:2020年08月14日至2020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300元
2020年09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名 称: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
名 称: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