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3 |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 ***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体系建设研究 )需求公示 发布人:***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体系建设研究 *采购人名称 ***交通运输局**管理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部门预算 *资金来源 *** |
关键词: | 机动车 |
*项目名称 |
福田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体系建设研究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计划立项批文号 |
部门预算 | *资金来源 |
2020年度福田区财政预算资金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200万元 | ||||||||
项目背景 |
落实《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福田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工作调研报告〉的通知》(福人常〔2019〕63号),对我区机动车维修领域存在危险废物合规处置申报率较低,废物储存、运输、转移、处置各环节均存在着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不到位,监管部门未形成协同监管机制等问题。必须以体系化的思维和方式,将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包括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监管指标、监管标准、监管流程等要素在内的闭环行业信息监管体系。为此,应尽快开展我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弃物处置及监管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
|
||||||||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
无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近三年内(即从 年 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需包括计算机软件开发相关内容,以营业执照或工商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备案信息查询单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需求内容 |
详见附件 |
||||||||
具体技术要求 |
详见附件 |
||||||||
商务需求 |
详见附件 |
||||||||
其他要求 |
|
||||||||
*** |
详见附件 |
||||||||
附件 |
附件:2020年福田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区采购中心模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