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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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9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大公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大公镇垃圾清运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大公镇垃圾清运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最高限价为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海安市大公镇垃圾清运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海安市大公镇垃圾清运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9.9万元,最高限价为29.9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文件详见附件,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或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为 4000 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谈判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用档案袋或信封单独密封,并标注单位名称,开标现场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七、投标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现场现金缴纳)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谈判响应文件。
八、供应商报名、下载谈判文件、响应文件递交
1、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8月19日
3、发布媒体及下载网址: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时间:2020年08月19 日 09 : 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公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公镇成人教育中心校一楼,由大公邮政储蓄银行西巷向南40米。
九、本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方面: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十、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竞争性谈判程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
2020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