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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1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12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项目概况 ******第三人民医院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A、B**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4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CG2020162334 (CLF0120SZ08ZC27A)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3.预算金额:人民币390.00万元/年

4.最高限价:人民币390.00万元/年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数量:1批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详见附件内容

备注:/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包组一、二、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从事中药配方颗粒相关经营范围,提供企业成立登记管理部门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作为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如是产品生产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产品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单位负责人***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3.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

4.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55650015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8月24日9:30(北京时间)时之前提交到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4E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0年8月24日9:30(北京时间)时,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4E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开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办理注册(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

2.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二部分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6.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http://lg.szzfcg.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邮 编:518040

邮 箱:cailians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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