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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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4 |
地 区: | 宜都市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综合楼 |
一、招标条件
清江社区改造新增项目——综合楼公共区域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宜都宏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一、二、三、四层走道安装铝合金中空玻璃推拉窗,一、二、三、四层走道及楼梯间地面铲除重新铺贴地砖、墙面及天棚刷乳胶漆等维修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42516.42元。
3、工程建设地点:陆城工农路56号。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非法人公章盖章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放:各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 12日至2020年8月18日17时(工作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满足“招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都市江家堰41号3栋老司法局二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资料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陆城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陆城财政所,长江大道3 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六、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陆城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陆城财政所,长江大道3 号)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七、公告发布的期限与媒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idu.gov.cn/)
八、联系人
招标人:宜都宏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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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2020年8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