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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双车翻车机及调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12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翻车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12
截止日期:2020.09.09
地 区:内蒙古
内 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万千瓦扩建工程双车翻车机、调车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人为***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热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贷款**%。该项目已核准,核准文号为内能电力字[****]***号。项目已具
关键词: 翻车机
 
招标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双车翻车机、调车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20%,贷款80%。该项目已核准,核准文号为内能电力字[2020]209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双车翻车机、调车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厂址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阳高村南侧。厂址东距呼和浩特市区约20km,西距毕克齐镇约13km。厂址东侧有京包铁路34线、台阁牧镇规划的绕城高速、呼准铁路、103省道,离厂址的距离约为1.5km、3.0km、5.2km、7.8 km,呼准铁路甲兰营车站位于厂址正东边。厂址北侧有京包铁路、110国道、丹拉高速,离厂址的距离约为2.2km、5.2km、5.5km。距厂址东北侧3.9km处有京包铁路台阁牧车站。

本期安装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配超超临界、直流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期工程的建设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呼市的城市环境,满足呼和浩特市区现有和发展供热需求,同时满足同时为呼市的经济发展提供电力。本期工程发展热电联产、实行集中供热,年供热能力2400万平米,不仅可以满足日益增加城市集中供热、工业用汽需要,且与分散供热、工业供汽方式相比,大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政策。

工程进度:工程于2020年5月31日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9月底机组投产。

(2)招标范围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双车翻车机、调车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以下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中含有生产标地物的内容。

3.1.2投标人近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两个已投产600MW及以上机组项目(双车翻车机及调车系统)供货业绩,且安全稳定运行二年及以上(提供合同、设备验收证明),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生因设备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必须真实,必要时配合招标人随时进行验证或实地考查。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根据情况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终止合同或将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人(单位)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3.1.3投标单位在近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3.1.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只接受生产企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 12 日至2020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50时,下午14:4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2室工程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以电子邮件***

请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发送至jnzbgcb@163.com邮箱,招标代理公司核实后将招标文件发送投标人邮箱:

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②汇款截图(个人汇款请同时提供汇款人姓名信息)

③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4标书费缴纳方式:公对公汇款。

个人仅限手机网银汇款。(支付宝、微信不支持对公转账)

不支持现金、刷卡、支付宝、微信缴费

账号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01706685052503917

开户行:建行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因疫情影响,现在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5.1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09日09:00之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打开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

5.2.1电子U盘、光盘直接递交至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工程部。(U盘、光盘)需密封在文件袋里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2.2或发送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至邮箱jnzbgcb@163.com。(注:在视频会议开启时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文件密码 )

5.3此次招标开标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开标地点为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会议开启时需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视频会议。

5.4中标单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nmgjn.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0471-652503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    址:http://www.nmgjn.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150835733801(保证金账户)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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