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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城市家具和艺术花箱采购征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1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12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财政资**排,******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城*家具和艺术花箱采购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城*家具和艺术花箱采购 二、征集单位:******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财政资金安排,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城市家具和艺术花箱采购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城市家具和艺术花箱采购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北京路步行街片区。

四、采购最高投标限价:99万元。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需求)

1.内容:对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城市家具和艺术花箱进行深化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2.数量: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交货期: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并验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征集单位指定地点。

5.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6.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7.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至货物运抵使用单位放置、拆箱、就位)、装卸、搬运、安装调试、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验收、培训、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的全部费用。本次采购征集的实施范围若有所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按征集单位要求完成供货物,因实施范围变化导致调整方案所增加或减少费用的按实际结算,最终的结算价不超过100万元。

8. 本次采购质保期不得少于2年。

详细要求请参阅本征集文件的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 8月 12日至8月17日。

2.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8月18日9 时0 分,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9时30分。地点: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24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9时30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征集单位书面拒绝投标的(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暂没有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

注: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单位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jjl.com)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单位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 83520501;地址:***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jj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单位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单位的采购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项目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单位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单位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8月12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单位、征集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单位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征集单位后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1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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