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榄核镇协助开展河涌整治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404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0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本项目为榄核镇协助开展河涌整治服务项目,为加强堤岸和水务设施管养,切实做好河涌整治工作,以采购服务方式解决我镇河涌整治工作。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0年9月12日-2022年9月11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 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
2020年08月13日至
2020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该项目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4、306、308房
发布人: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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