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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金融城西塔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1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地铁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12
截止日期:2020.09.04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地铁金融**塔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铁金融**塔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
关键词: 改造工程 地铁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地铁金融城西塔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40605-50-03-00003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铁金融城西塔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地铁金融城西塔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地铁金融城西塔。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地铁金融城西塔办公楼,对地铁金融城西塔地上116户办公用房,占地面积为184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5408.05平方米,进行室内装修及机电方面的改造,办公用房完成改造后将对外出租。项目总投资约4919万元。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00日历天,其中发出开工通知后90天内完成30楼、发包人指定的4层标准层装修,通过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其余楼层在发出开工通知后200天内完成并通过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及不可抗力除外),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设计及审图工作。

2.5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3,483,800元。

2.5.2承包范围为本项目初步设计所述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含方案深化)、工程施工及保修期保修服务(含移交)等工程实施所需的总承包:

2.5.2.1工程设计:工程设计任务书所述范围内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变更设计、设计后续配合服务、二次深化设计、竣工图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

2.5.2.2工程施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2.6承包方式:以固定设计费及固定建安工程费进行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要求包设计、包结算编制、包办理本项目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等涉及本项目所有内容。

2.7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及相关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总承包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相关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扬尘、城市管理等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为准)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资质(1)和施工资质(2),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上述第(1)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2)点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须分别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项目负责人***

4.5.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5.1.1投标人拟派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施工负责人***

4.5.1.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5.1.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

4.5.2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5.2.1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施工负责人***

4.5.3拟派施工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

4.5.3.1投标人拟派驻施工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施工负责人***

4.5.4拟派专职安全人员要求: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准)

4.5.5投标人拟派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

4.7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

4.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牵头人)在近三年内(自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独立中标并完成过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不少于3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注:(1)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上的金额为准;

(2)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投标人还须提供工程所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的查询网址路径及评标公示或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定,招标人有权随时查询。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清晰反映项目规定的关键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业绩由牵头人提供;

(5)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公寓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件、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6)总承包装修业绩或总承包业绩中包含装修业绩或以下浮率中标的装修业绩均不予认定。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 8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年9月4日10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 年9月4日10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北路11号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A座1013室

邮  编: 528000

邮  编:528000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0757-86253386

传  真:/

传  真:0757-8631662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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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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