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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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8 |
招标代理: | 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项目 ,招标人为 广东电科院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广东电科院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实施计划名称: 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项目
采购内容: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项目
规格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 |
1 |
套 |
三相6表位 |
卖方在能源技术公司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完成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的定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的零部件供货说明:组成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零部件,均由卖方提供。
(2)卖方需派驻相关技术人员在买方指定地点(广州市等地)进行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
(3)卖方需协助买方编制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的设计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并负责解决卖方职责范围内的各种技术疑难问题,确保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能正常投入使用。
(4)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卖方应为其提供的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提供1年质保服务,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卖方提供维修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6)若项目出现任何变更、撤销的,招标方有权进行相应的调整。
项目预计采购金额:98万元。
2.2标的物清单、招标范围、服务及结算方式
(一) 标的物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电能表谐波检测装置 |
1 |
套 |
三相6表位 |
供货期:从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供货到场。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二) 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部分按商业汇票支付的方式 ,商业汇票支付开立电子汇票且票据期限为3个月,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
合同签订成立生效后,招标方向中标方提交供货通知后,在收到中标方货物后,到货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方开具货款的10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30天内支付货款的95%(付款方式:货款的55%为电汇支付,货款的40%为商业承兑汇票)给中标方。货物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支付给中标方(付款方式为电汇)。质保金发票需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同货物款一并开具,质保金不单独开具发票。?
注:若项目出现任何变更、撤销,招标方有权进行相应调整。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5)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投标方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需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新旧证书换证期间,须提供由认证机构出示的、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 8 月 11 日至2020年 8 月 17 日。
4.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市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八楼801室 购买招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的,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寄达,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17 日17:00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原件各1份,格式详见附件2)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注:标书费需对公转账或现金支付,不接受私人转账,收款单位: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城支行,银行帐号:600282110。如采用汇款的形式需在汇款单上备注项目名称,并将汇款单复印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起递交。
5.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 2020 年9 月 8 日 09 时00 分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09 时 30 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8 日 0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 广州市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八楼8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上发布。
招 标 人:广东电科院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水均岗8号粤电大厦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八楼801室
邮 编: 510000 邮 编: 510000
联 系 人: 王 工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5124519 电 话: 020-62626391、13060919825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附件),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投诉。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水均岗8号粤电大厦广东电网公司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邮政编码:510080,投诉电话:***
附件1投诉书格式
附件2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
2020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