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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边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1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11
截止日期:2020.09.03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 李边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李边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 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丹字投审[****]**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灶镇劳边社区李边股份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李边村雨污分流工程项
 
招标公告正文

李边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李边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丹字投审[2020]1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劳边社区李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李边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劳边社区李边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李边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对村内污水、雨水、给水进行分流处理,新建污水、雨水、给水系统,新建道路长579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  从签订合同起到2020年11月30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李边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对村内污水、雨水、给水进行分流处理,新建污水、雨水、给水系统,新建道路长579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招标备案预算总价金额为¥13190689.79元,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12531155.30元(即招标备案的预算总价下浮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5.0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注: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试行推广投标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4 号)的建议,暂停推广使用投标保函,因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只接受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0 年 9 月 3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0 年 9 月 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递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7.3.1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⑥获授权人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进场健康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gzyjyzx/jyxx/)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劳边村李边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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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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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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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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