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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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7 |
招标业主: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医院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各投标人: *****中心医院招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医院招牌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数量 供货期限 最高限价 *****中心医院招牌采购项目 一项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天内到货,并完成货物安装、调试 |
关键词: | 医院 |
各投标人: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招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招牌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
数量 |
供货期限 |
最高限价 |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招牌采购项目 |
一项 |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45天内到货,并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验收 |
人民币35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总务科领取招标文件,如需电邮或邮寄请联系总务科。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官网及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三楼公示栏,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或电邮形式至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总务科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17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49号何济公厂房31栋2楼(总务科)
十、开标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35号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
十三、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10000
十四、现场踏勘、答疑:
1 投标人须按招标要求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施工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总务科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