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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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0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招标邀请函 致: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本次招标产品为**星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副产品金银渣、置换渣。投标单位需提供最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单位开户信息A*纸打印并盖章(开户行及联行号、开户名称及账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
招标邀请函
致: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本次招标产品为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副产品金银渣、置换渣。投标单位需提供最新版: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2、单位开户信息A4纸打印并盖章(开户行及联行号、开户名称及账号)。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最新资料请于2020年8月18日19点前送交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进行资质审核。审核合格后的单位于2020年8月19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万元)。缴纳金额与需要缴纳保证金额度不符的标书,视为废标;如在2020年8月19日16时之前,投标保证金未到本公司账户,则视为放弃投标。
现将本次招标产品数据提供如下:
招标产品 |
招标 干矿量(吨) |
金品位 (克/吨) 仅供参考 |
银品位(克/吨) 仅供参考 |
投标保证金额(万元) |
投标 保证金到账最后期限 |
开标 时间 |
招标 方式 |
金银渣 |
137 |
182 |
¥500 |
2020年 8月19日16时 |
2020年8月20日10时30分 |
暗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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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渣 |
112 |
246 |
502 |
备注:以上产品金计价系数为同一个报价系数。
为确保销售竞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建议投标单位先到现场确认标的物的质量以确保投标的准确性。
本次招标拟定中标单位一家,报价高于底标且报价系数最高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确认后,7日内不签订合同的,扣除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本次中标资格;签订合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同等金额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日期将中标产品运输完毕,提取中标产品前需交齐中标产品预付款,中标单位可以分批次支付货款并提取中标产品,每次支付货款金额要高于所提取中标产品的价值。预付款未到本公司指定账户,或未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标产品运输的,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本公司有权对中标产品另行处置。因每车货值约在300万元以上,所以指定账户低于350万元时,中标单位必须支付下一笔预付款,否则不予装车。履约保证金不计为货款,待合同执行完毕,全部货款结清后无息退还。
本次招标为金银渣、置换渣中金的计价系数和置换渣中银的计价系数,其它元素不计价。交货地点在本公司,运输以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装车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在本公司现场取样、计量、测定水份,吨袋包装按每条袋子1.5公斤重从干矿中扣除。化验品位以本公司检测数据为准,若有异议,中标单位需在本公司检测品位报出7日内书面提出,双方共同到有资质的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在国家标准允许误差50%范围内(含),以本公司检测结果为准进行结算;超出国家标准误差50%范围外以第三方仲裁品位为准进行结算。仲裁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北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或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由双方抽签确定。金结算价格将采取点价销售的方式(点价期,从提货之日起十日之内,星塔矿业所指定工作日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加权平均价为准。银结算价格以金结算价格之日上海华通白银交易中心3#银加权结算价为准。若十日之内未点价,则按提货当日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加权平均价格进行结算,金、银按同一点价方式进行结算)。
投标结束,未中标单位开具收据送至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收到收据后,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一次性无息退还)。
保证金汇款信息:
开户账户:8101000600000001272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分行
(备注:农业银行转账需要把开户行改为交通银行烟台分行,其他银行转账按照开户行的全称即可)
保证金到账联系人:郭顺莲 电话:***
招标业务联系人: 张乐鹏 电话:***
标书要求:
1.疫情期间,为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将采用网上招标的方式。标书填好后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于2020年8月20日上午10:30分前(注:逾期视为废标)发至邮箱zjkyxsb@163.com(附标书格式,见附页)。请贵公司如实填写单位,以保证今后货款支付、合同签订、发票开具单位的一致性。
2.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投标,在标书报送截止后现场制定底标并立即进行开标。高于底标的最高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报价全部低于底标为流标。如若多家报价系数均高于底标且相同时,进行二次报价。截止2020年8月19日16时,投标保证金到账少于三家则为流标,不再进行招标。
3.标书中金的报价系数,以金品位200.00-249.99g/t区间为基准,每50克为一个区间,金品位每增减一个区间,系数增减0.2%。银品位<100g/t不计价,投标单位不接受视为放弃投标。报价按照金、银综合价值计算。
4.为保障中标单位的权益,本公司承诺,在此次招标产品数量内,本公司将不会销售给除中标单位以外的任何客户。如本次招标有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请贵公司拨打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电话:***
如无异议,请贵公司将此招标邀请函和标书加盖企业公章,于开标前发至邮箱zjkyxsb@163.com,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所有。
附:标书格式
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标书格式
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金银渣、置换渣的产品质量并参考当前市场价格,我单位愿意以下列金银计价系数采购贵单位的产品。 金银渣、置换渣 金计价系数金品位(g/t)200.00-249.99返还率(%) 备注:以金品位200.00-249.99g/t区间为基准,每50克为一个区间,金品位每增减一个区间,系数增减0.2%。置换渣 银计价系数银品位<100g/t不计价银品位≥100g/t计价系数 %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在采购运作中做到以下承诺:遵守贵单位对此项业务的一切规章制度。
投标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 |
客户投标则视为已理解并接受邀请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