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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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保税区就****年污染源监测项目发布采购公告,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保税区****年污染源监测项目。 二、项目地址:**保税区。 三、完成时间:****年**月**日前。 四、项目需求: *.根据采购人制定的《**保税 |
珠海保税区就2020年污染源监测项目发布采购公告,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珠海保税区2020年污染源监测项目。
二、项目地址:***
三、完成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
四、项目需求:
1.根据采购人制定的《珠海保税区2020年污染源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相关监测工作,并在广东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五、采购预算:
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上述预算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项目必须包括本项目所有监测因子(需将CMA证书检测内容中与所需监测因子相同的部分作出明显标记以方便评审,若无明显标记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通过计量认证的环境类检测项目(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及沉积物、海水及海洋生物体、噪声与振动、固废和辐射等)数量≥700项(投标文件需将CMA证书中环境类检测项目数自行汇总以方便评审,若无汇总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在珠三角地区设有实验室,并具备实验室管理系统,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自2018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政府部门委托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中标方式:
按总价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投标报价相等,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1日9时00分至2020年8月17日17时30分(5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组成: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如法人/负责人***
十、投标文件封装及份数:密封,正副本各一份。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保税区宝汇路51号6楼6E-14室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保税分局办公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采购单位联系人***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保税分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