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纵顺商务信息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区办公中心增加防火门监控系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4)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办公中心增加防火门监控系统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10-07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SSW-ZB2019-017)
3、预算编号:15-20-52582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区办公中心增加防火门监控系统项目(2)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日内(包括验收)。(3)预算金额:64万元 。(4)最高限价:54.736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日内(包括验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640000.00元(国库资金:64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
10、最高限价:547363.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日内(包括验收)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1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11 16:00:00至2020-08-1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至上海纵顺商务信息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松东路339号二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及交纳文件购置费的潜在响应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现场审核所需资料:上述所述证书、文件均需为有效原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2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8-25 13:3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东路339号二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东路339号二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响应文件的打印件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项目名称,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此响应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响应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响应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请自备网络,解密、磋商地点不提供网络信号);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600元,文件费用只收现金,售后不退。2、建议供应商至少在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磋商响应文件。3、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磋商响应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纵顺商务信息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620 |
邮编: |
20160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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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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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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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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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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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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