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检测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http://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440112-202006-101432-0002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检测设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完成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参与包组二的供应商需满足此条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12日至
2020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http://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
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开标室5
时间:
2020年08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开标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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