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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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5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厚街镇S***省道和厚街大道东等路段****年度种植时花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街道东泰社区景湖名郡商业项目**号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关键词: | 省道 街 路 |
项目概况
厚街镇S256省道和厚街大道东等路段2020年度种植时花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泰社区景湖名郡商业项目73号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14-202008-1421212-0001
项目名称:厚街镇S256省道和厚街大道东等路段2020年度种植时花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6,700
最高限价(如有):12567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厚街镇S256省道和厚街大道东等路段2020年度种植时花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厚街镇S256省道和厚街大道东等路段2020年度种植时花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成。 养护期:本项目共种植养护5次,种植养护期为当次种植检验合格之日起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b)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c)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表》(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e)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3、单位负责人***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0 年 08 月 1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景湖名郡商业项目73号铺(立新新源南路376号173)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泰社区景湖名郡商业项目73号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景湖名郡商业项目73号铺(立新新源南路376号17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领购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厚街镇环卫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发布人:广东友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