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发布设备及审判法庭扩声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4393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T2020-010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其营业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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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20年08月11日 15:3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8月18日 17:0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获取文件地址: |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500.00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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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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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8月24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8月24日 09:30 |
开标地址: |
*** |
采购人名称: |
东河区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 |
*** |
采购人联系人***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合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5588101040025682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办 |
项目负责人***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东河区人民法院磋商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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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13864777 |
货物 |
项 |
1.0 |
信息发布设备及审判法庭会议扩音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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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东河区人民法院、内蒙古合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