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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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8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本项目为**上地经分网格营业厅租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说明 拟租赁网格内分布有银行、超*、餐饮、办公楼宇,住宅小区,经营服务功能完善,对属地整体*场布局及客户服务具 |
关键词: | 租赁 |
本项目为海淀上地经分网格营业厅租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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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说明
拟租赁网格内分布有银行、超市、餐饮、办公楼宇,住宅小区,经营服务功能完善,对属地整体市场布局及客户服务具有重要作用。基于以上原因,拟在海淀上地经分网格区域内租赁一处商业用房作为营业厅使用,以满足客户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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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一)应答人提供房屋条件
1、应答人提供的房屋应为使用面积不超过230平米的商铺,且位于海淀上地经分网格内。 2、应答人房屋可以提供30KW以上电力。 (二)房屋产权条件 1、房屋产权明确清晰(可提供产权证明、转租授权书等)。 2、若应答人提供的房屋位于校内,且应答人为学校、学校房屋管理部门或校方三产公司的,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及转租授权证明,产权证明及授权证明等资质可不作要求。 (三)应答人条件 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为个人房屋,应答人需为房主本人或被授权人)。若应答人为学校、学校房屋管理部门或校方认可的转租方,需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明确税点。转租方及其他应答人为公司的,该公司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为个人房屋,应答人需为房主本人或被授权人。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税点 (1)应答人为公司企业的,依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税点。 (2)应答人为个人的,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月均租金大于10万元的,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税点,月均租金小于10万元的,应开具符合法律法规的合格发票。 3、应答人负责协调物业关系,保证物业配合我方进行装修施工以及正常开业等。协助提供向工商、消防等部门办理正常营业所必需的报批手续材料。 4、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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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1、领取采购文件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五层。
2、领取采购文件时限:2020年8月10日14:30。 3、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8日14:3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五层。 4、最终报价形式:A4打印纸,出租房单位(个人)需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 5、电子应答文件通过13601116110@139.com邮件方式提交,截至时间同上。 6、报价方式:含租赁单价、税率、租赁面积、具体地址、含税租赁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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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邮 编:101191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fenghaining@bj.chinamobil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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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加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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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城区三分公司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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