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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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6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局**分局餐厅浴室及附属工程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唐延路*号(*********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Z *、项目名称:* |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餐厅浴室及附属工程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8-21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B2020--059Z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餐厅浴室及附属工程二次
3、预算金额:2,930,526.36元
4、最高限价: 2,930,526.36元
5、采购需求: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餐厅浴室及附属工程二次,1项, 采购预算: 2,930,526.36元, 项目概况: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餐厅浴室及附属工程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26 00:00:00 至 2020-12-2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为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负责人***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17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8-21 15:00: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国信磋商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本级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