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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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龙归南岭村第十经济**社 地界土地项目招标公告 **镇三资交易中心受***龙归南岭村第十经济**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上午**:**在**镇三资交易中心对***龙归南岭村第十经济**社地界土地项目(项目编号:镇集资竞********)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 |
白云区龙归南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
地界土地项目招标公告
太和镇三资交易中心受白云区龙归南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10:00在太和镇三资交易中心对白云区龙归南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地界土地项目(项目编号:镇集资竞20202510)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土地,面积约7768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南岭村十社地界(长红竹仔园北五巷3、5号);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
4、租赁期限:13年6个月,自2020年9月1日至2034年2月28日止;无免租期;
5、交易底价:9.36元/平方米/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期的15日前交付当期的租金、物业管理费;
7、租金递增方式:从第四年开始递增,每三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40万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8日缴纳至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岭分理处;账户名: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账号:345107001000000909。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0万元,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7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15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2、我社只提供土地出租,乙方需按国家法律法规使用土地,如果乙方违法使用土地产生图斑等与甲方无关,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租金不可减免和退回;
13、因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期间只限报名人参加竞投,不允许有其他人员陪同;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白云区龙归南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出租地上有原承租人建设物业,如中标方不是原承租方,则需补偿原承租方建筑物补偿,补偿价按评估报告:穗衡房评字[2019]第09666号补偿,金额33580208元。该补偿款需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处理;2、我社不对出租地块地上建筑物的合法性等承担任何责任,如地上建筑物因违建等问题需要拆除,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负责;3、标的合同期内,该地上建筑物的使用权归乙方,合同结束后,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4、在出租期内,如遇国家政府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使用的土地时,双方应服从国家政府需要。取得补偿时,土地的所有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搬迁归乙方所有;关于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经营损失的补偿费用,以国家政府出台对该地块的征收补偿办法之日为准计算合同执行时间,确定分配比例:在合同执行3年6个月内按20%补偿归甲方所有、80%归乙方所有;在合同执行3年6个月后按30份分,甲方占有20份、乙方占有10份,乙方每多使用一年甲方多占1份,乙方少占1份计算。第三方无权干涉,乙方在搬迁完毕并交付场地后停止交付租金。征地部门办理完结征地手续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5、该项目产生的标的物测绘费、评估费用由原租方垫付,交易完成后由中标方支付。6、以上标的地上建筑物的用水用电消防等需中标方自行报装解决,原承租人报办的用水用电消防不在本次交易及补偿费用内。 7、标的在出租期内租金分成:其中经济社上调村管理费=租地租金-租地租金÷1.2,本经济社占租地租金÷1.2;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太和镇三资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需到村联社财务办公室开具收据)。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白云区太和镇南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太和镇三资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太和镇三资交易中心
2020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