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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秋—2021年春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自主采购食材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10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学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10
截止日期:2020.08.17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一、基本要求 (一)项目名称 **经开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肉类、蔬菜、调料等自主采购项目(本项目由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统一公告,由***前锋区护安初级中学校牵头(含护安小学和石莲小学)自主采购(投标人按照牵头学校要求的地点、时间报名和投标)。 (二)招标方式 学校将采购公告在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网站上挂网公告
关键词: 学校
 
招标公告正文

一、基本要求

(一)项目名称

广安经开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肉类、蔬菜、调料等自主采购项目(本项目由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统一公告,由广安市前锋区护安初级中学校牵头(含护安小学和石莲小学)自主采购(投标人按照牵头学校要求的地点、时间报名和投标)。

(二)招标方式

学校将采购公告在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网站上挂网公告,并组建评审委员会和监督人员,在三家及以上投标供应商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4日18:00止;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联系人***

评标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超过时间投标方自行负责)。

评标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护安初级中学校一楼广土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报名时获取评标方法(采用注意事项的第三款))

(四)采购数量

以学校实际使用数量为结算依据。

(五)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服务性收费。

(六)结算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为中标供应商与各学校按月结算,依据学校验收签字盖章的配送单据实结算。

(七)产品抽检

经开区社会事务局会同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检,抽检产品不合格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预算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加工或销售的合法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B及以上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商务要求

1.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2.所提供猪肉须为鲜猪肉;

3.所配送猪肉必须有“两章两证”(动检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检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4.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B及以上级猪肉生产企业的销售授权书(屠宰企业投标不需提供)。

5.提供针对本次投标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或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针对本次投标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6.投标人具有符合要求的仓储、运输、加工、配送能力(配送车辆为箱式运输车)和有一定管理能力,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四、产品质量

1、品种:鲜猪肉。

(1)符合GB9959.1-2001国标,色泽:肌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现乳白或粉白色。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水分≤77%,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汞(以汞计)≤0.05mg/kg,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不得检出。

(2)动检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严禁配送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母猪肉、公猪肉,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等合格。相关证书齐全完备,所配送猪肉必须有“两章两证”(动检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检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品种:蔬菜。

(1)所有蔬菜必须新鲜,去黄叶、死皮、烂叶、泥沙等,不能有虫斑、虫眼、黑点。

(2)供货时,需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五、投标价格

(一)投标供应商所投报价含货物本价、税费、保险、运输、配送、售后服务及完成本项目安全和责任风险等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二)产品单价随行就市,不能高于市场价格。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建立全区统一的市场询价机制,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执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公布的统一市场询价价格。该价格包括货物本价、技术资料、配送费、运费等一切费用。

六、配送及售后服务

(一)配送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根据实际需求数量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将中标产品送到各学校(含村小)。同时提供规范的销售凭证相关资料。销售凭证应完整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屠宰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2)中标供应商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货到学校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进行堆放。

(3)中标产品须由专用车辆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4)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学校要求,及时生产,及时配送,不得超过保鲜时限,保证新鲜、清洁、卫生;猪肉整块配送,肉质好、肥瘦合理均衡搭配。

(5)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供应品种,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不按学校需求供货均视为违约。

(6)供货商将货物送到学校前要提前进行分拣,保证新鲜,无杂质。凡是配送腐败变质、感观异常食材到学校食堂,第一次扣减履约保证金2000元,第二次扣减履约保证金4000元,第三次取消供货商配送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7)学校要对配送到校的货物进行分拣后称重,所有配送货物必须是净重(预包装食品除外),严禁将蔬菜的盛装框、保鲜冰块和水等物质计入货物重量。

(二)服务承诺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各学校实际需求数量和时间将中标产品送到各学校(含村小),确保学期结束学校无剩余食品。同时,根据学校要求送货到指定的库房按存放要求进行堆放。中标产品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投标供应商应设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如有学生食用中标企业提供的食品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的安全问题需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主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到现场应急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完好无损地到达使用者所在地,须无条件更换生产、配送、搬运过程中变质、不清洁、不卫生的产品。若发现数量巨大的不合格产品,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1)因供应商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把质量关。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4)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

(5)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搬运等制度,对每批次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6)中标后对中标产品投保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7)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七、评价机制

各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分管主任、食堂管理员等不少于5人,每学期两次(开学后第二个月和第四个月上旬)对中标供应商的货物质量、数量,配送时效性,服务态度进行评价,有多个配送学校的按平均值计算。第一次评价低于90分,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对供货商进行约谈;第二次评价低于90分,则取消在全区所有学校配送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与经开区自主采购食材投标,并由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指定符合要求的其他供应商供货。

经开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供应商评价表

评价学校:(盖章)

供应商名称

 

指   标

评价描述说明

实得分

备注

送货及时性评价

?1、早于预定时间或在约定时间及时送到,得分90-100分;

?2、偶尔比约定时间晚,但不会耽误食堂工作,得80-90分;

 3、送货经常不守时,耽误食堂工作,得80分以下。

4、连续三天送货不及时,造成学校无法供餐等重大影响的,一票否决。

 

 

物资新鲜度及质量评价

1、物资新鲜,质量符合要求得90-100分;

2、偶有送存货或次品来,但都可使用,未变质,影响口感,得80-90分;

3、时常送存货、次品或腐败变质食品,一票否决。

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物品数量符合评价

?1、重量足称,不缺斤少两,得90-100分;

?2、偶尔有重量不合格现象,但有证据显示不是有意的,得80-90分;

 3、重量经常不达标,有意缺斤短两者,一票否决。

 

 

服务态度评价

?1、与供应商联系,态度良好、诚恳,有问题及时整改,得90-100分;

?2、态度一般,但与之合作基本不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整改稍有拖延,得80-90分;

3、态度恶劣,有欺诈、怠慢行为,影响食堂工作,有问题严重拖延整改,得80分以下。

 

 

综合评价

 

 

 

说明:综合评价实得分取前四项平均值,即为本次评价最终得分。

八、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按照附件牵头学校要求的地点、时间报名和投标,报名现场主动索取评标方法,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的除按《投标文件范本》提供资料外,投标人还应提供综合评分相关资料。

(二)投标文件共三册(其中一册要逐页加盖鲜章,其余两册可以是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分册装订。除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外,投标文件一律打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资料需密封递交。

(三)一次性报价。投标供应商按照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下浮比例,并将报价函作为现场递投标文件交相关资料一并密封递交。

(四)所有承诺函均要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签署承诺日期。

(五)涉及两个及以上学校联合招标的,由牵头学校组织招标工作,中标供应商分别与各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采购合同。

(六)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投标供应商评审结果相同的情况,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特别提醒注意(报名时间和开标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八)投标人要在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网站随时关注更正等内容,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信息遗漏,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范本

(供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参考)

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还应当提供授权书。

3.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任意月份财务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4.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免税证明视为依法纳税);

5.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货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承诺函(格式自定);

7.提供生产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B及以上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8.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第二章供应商商务要求

1.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2.提供所配送猪肉“两章两证”(动检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检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3.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B及以上级猪肉生产企业的销售授权书(屠宰企业投标不需提供)。

4.提供针对本次投标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或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针对本次投标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保单复印件或承诺函)。

5.提供租赁或购买仓储合同等证明材料和箱式货车行驶证(所有权需与投标人一致)、驾驶证复印件。

第三章投标人书面承诺

(除下列承诺外,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承诺格式自定)

(一)产品质量承诺

:(学校名称)

1、本公司提供的猪肉产品为:鲜猪肉。

(1)符合GB9959.1-2001国标,色泽:肌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现乳白或粉白色。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水分≤77%,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汞(以汞计)≤0.05mg/kg,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不得检出。

(2)动检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严禁配送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母猪肉、公猪肉,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等合格。相关证书齐全完备,所配送猪肉必须有“两章两证”(动检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检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定点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品种:蔬菜。

(1)所有蔬菜必须新鲜,去黄叶、死皮、烂叶、泥沙等,不能有虫斑、虫眼、黑点。

(2)供货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时间:年月日

(二)配送及售后服务承诺

:(学校名称)

(一)配送要求

(1)我公司必须根据实际需求数量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将中标产品送到各学校(含村小)。同时提供规范的销售凭证相关资料。销售凭证应完整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屠宰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2)我公司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货到学校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进行堆放。

(3)我公司配送产品须由专用车辆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4)我公司必须按学校要求,及时生产,及时配送,不得超过保鲜时限,保证新鲜、清洁、卫生;猪肉整块配送,肉质好、肥瘦合理均衡搭配。

(5)我公司必须按照学校要求供应品种,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不按学校需求供货均视为违约。

(6)我公司将货物送到学校前要提前进行分拣,保证新鲜,无杂质。凡是配送腐败变质、感观异常食材到学校食堂,第一次扣减履约保证金2000元,第二次扣减履约保证金4000元,第三次取消供货商配送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7)我公司承诺学校对配送到校的货物进行分拣后称重,所有配送货物必须是净重(预包装食品除外),严禁将蔬菜的盛装框、保鲜冰块和水等物质计入货物重量。

(二)服务承诺

我公司必须按照各学校实际需求数量和时间将中标产品送到各学校(含村小),确保学期结束学校无剩余食品。同时,根据学校要求送货到指定的库房按存放要求进行堆放。中标产品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我公司应设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如有学生食用中标企业提供的食品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的安全问题需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主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到现场应急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我公司应保证食品完好无损地到达使用者所在地,须无条件更换生产、配送、搬运过程中变质、不清洁、不卫生的产品。若发现数量巨大的不合格产品,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

我公司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1)因我公司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把质量关。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4)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

(5)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搬运等制度,对每批次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6)中标后对中标产品投保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7)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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