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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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3 |
招标业主: | 泸州师范附属小学城西学校 |
地 区: | 泸州市 |
内 容: | ************ 关于食堂食材供货商的招标 公 告 为切实做好我校中餐服务工作,加强和规范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根据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货商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 |
关键词: | 学校 小学 |
泸州师范附属小学城西学校
关于食堂食材供货商的招标
公 告
为切实做好我校中餐服务工作,加强和规范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根据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货商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供货商条件及要求
(一)A和C标段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两年内没有违反过《食品安全法》,没有违反有关规定销售各类违法食品,重合同、讲诚信、保质量,其生产、配送的食品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事件,无任何不良的物品质量、服务质量及市场行为记录和负面新闻影响。
3.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经营范围含大米、面粉、食用油(非转基因油)、鸡蛋、干货、调味品、蔬菜销售的须提供三证合一(具有全国统一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大米、面粉、食用油(非转基因油)、鸡蛋、干货、调味品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参与经营的所有人员在县区疾控中心统一办理的有效《健康证》原件,不再受理未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专用配送车辆有效行驶证正、副证件。
(二)B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两年内没有违反过《食品安全法》,没有违反有关规定销售各类违法食品,重合同、讲诚信、保质量,其生产、配送的食品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事件、违反经营合同行为,无任何重大不良的物品质量、服务质量及市场行为记录和负面新闻影响。
3.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经营范围包含生猪屠宰、猪肉和家禽销售的《工商营业执照》(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户许可证》、参与经营的所有人员在县区疾控中心统一办理的有效《健康证》原件。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专用配送车辆有效行驶证正、副证件。
以上资质证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车辆行驶证除外)。
三、招投标时间
1.报名时间:从2020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2020年8月12日18:00截止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能参加采购活动。
2.报名地点:泸州师范附属小学城西学校后勤安全办公室(二楼)
3.开标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10:00
4.开标地点:泸州师范附属小学城西学校四楼学术研究室
5.开标单位:泸州师范附属小学城西学校
6.报名时每包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400元,用于购买相关投标资料,实名登记等,投标资料不得转让,资料费一律不退。
7.参加报名投标的供货商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现金), 若中标转为质量及服务保证金,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不计利息)。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货商不得参加报名。
8.其余要求见《泸州师范附属小学城西学校关于食堂物品供货商招标文件》。
以上要求解释权归泸州师范附属小学城西学校。
联系人:邬老师 联系电话***
泸州师范附属小学城西学校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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