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丹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凌云路店招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凌云路店招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04-02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DLZB-2020-079)
3、预算编号:07-20-1299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地点:凌云路(梅陇路--上中西路)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凌云街道凌云路沿街商铺店招店牌实施整体改造。项目建安费为323.12万元。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9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231200.00元(国库资金:32312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32312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到项目完成止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07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14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5)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6)项目经理证书彩色扫描件。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14日,网上公告截止时间内由被授权代理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428号535室上海丹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任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任一月)(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14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1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428号535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428号53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场签到,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除密封于商务标内外,还应单独再准备一份,无需密封)。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壹正贰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磋商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磋商文件由磋商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磋商系统上传提交。纸质磋商文件由磋商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磋商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3)纸质磋商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428号535室4)递交磋商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磋商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5)★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凌云街道(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丹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237 |
邮编: |
20012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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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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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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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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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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