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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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31 |
招标代理: |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钞票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需求(第*包).docx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年度钞票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包四)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金融街**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关键词: | 银行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GK2020004-4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度钞票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包四)
预算金额:10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钞票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部署场地(第四包)
分支机构 |
设备类型 |
台(套)数 |
维保起始时间 |
维保终止时间 |
北京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5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石家庄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2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太原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8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呼和浩特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6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沈阳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4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长春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0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哈尔滨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0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上海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8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苏州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6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金华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6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合肥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1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福州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6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南昌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2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郑州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6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武汉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6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长沙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5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深圳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4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南宁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6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柳州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4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海口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4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成都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2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贵阳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9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昆明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8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重庆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6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拉萨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西安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0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兰州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8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西宁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2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银川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4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乌鲁木齐 |
清分和封包设备 |
10台清分机、1套封包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 |
2021-6-30 |
合计 |
|
279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6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领域相关鼓励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7日 至 2020年08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方式:文件领取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31日 14点45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7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放时间:2020年8月7日至 2020 年8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
发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领取方式:文件领取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文件费用:免费
招标公告期限为:2020年8月7日至 2020 年8月14日(不少于5(含)个工作日)。
澄清截止期限为:2020年8月25日15时前
澄清文件递交方式:由“文件领取人”持法人代表授权书,递交纸质澄清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8月31日14时45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