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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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28 |
招标代理: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公司加油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包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GX******** 二、项目名称:**公司加油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 三、**期 |
关键词: | 加油站 广告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深圳公司加油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包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GX20513066
二、项目名称:深圳公司加油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
三、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三年,合作期间双方均有广告开发权,合作期满后所属资产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均属我方所有。
四、项目概况: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拟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广告合作单位,给予中标的广告经营单位一级代理商资格,以委托代理的合作模式,代理开发深圳辖区的112座自营加油站,户外广告媒体拟设置2个区域,主要包括加油站出入口围墙(不含户外已建LED屏)、便利店外墙广告媒体资源。
五、建设内容
(一)112座加油站出入口及便利店外广告媒体,平均每站3个灯箱和1个拉布框特型广告牌,共计448个广告位,且拉布灯箱总数量的25%预留给中石化自身宣传使用。
(二)112座自营加油站每站需建设不少于2个灯箱、1个拉布框特型广告牌。
(三)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需建设灯箱数量不低于112个、拉布框特型广告牌不低于56个,6个月内需全部完成112座自营加油站广告位建设工作,且广告媒体统一使用户外拉布灯箱和便利店外墙拉布框特型广告牌,尺寸:长3米*高1.5米和宽1.5米*高3米。
六、投标报价说明:
招标人拟采取保底营业额的方式开展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对首年保底营业额及收益额计提比例报价,保底营业额逐年递增比例(即5%)为固定价,不列入报价范围。中标单位的报价即为本项目合同价。招标人给出的保底经营值要求如下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该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区域及站点 |
合同期 |
最低保底营业额 |
收益额最低计提比例 |
最低保底收益额 |
保底营业额逐年递增比例(%) |
深圳市内112座自营加油站 |
首年 |
403万元/年(仅考核下半年保底营业额为201.5万元) |
25% |
100.75万元/年 |
5% |
第二年 |
423.15万元/年 |
105.79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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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 |
444.31万元/年 |
111.0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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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69万元 |
25% |
318万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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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招标项目采取保底营业额的方式,合作首年建设期前6个月仅收取25%的保底收益(即首年保底营业额为201.5万元,保底收益为100.75万元)。合作第二年,保底营业额为423.15万元,保底收益为105.79万元;合作第三年,保底营业额为444.31万元,保底收益为111.08万元。三年合作期限内,乙方承诺广告总营业额不低于1069万元,甲方可获得的保底收益不低于318万元。保底营业额自合作第二年起在前一年基础上按5%逐年递增。 |
七、其他说明:
1. 合作模式:(1)采用广告业务代理的模式,中标单位作为一级代理商按照《广东石油广告媒体资源推荐手册》定价标准执行(依据招标人所允许折扣范围)、业务开发、设计制作、内容初审、上画发布、监控调研及其他广告相关的一切事宜;(2)由中标单位负责开发广告客户,相关广告发布费由招标人全额收取,由招标人向广告客户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招标人扣除分成后的金额作为项目执行费用支付给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每月按年度保底营业额进度进行清算,超出保底营业部分的营业额招标人分成比例以中标单位的中标计提比例为准。
2. 广告上刊: 我司作为加油站广告资源掌控方,拥有加油站所有媒体广告形式的自主权和管理权,合作单位上刊前,需向我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上刊。我司有权在合作单位的上刊空档期,自行开发、组织上刊。
3. 广告媒体建设:(1)所有新建广告媒体建设形式与标准需严格参照《广东石油户外广告形象设计标准手册(2020 版)》内容执行,并符合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各项要求。如有其他户外或便利店内广告媒体开发需求,需提前向省公司非油品中心(互联网商务中心)提出正式申请,并重新测算营业额及保底收益,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2)广告媒体投资建设、维修改造的主体为中标单位,广告开发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的购置、安装费、相关政府审批费、税费、日常经营管理和维护费用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我司提供场地,并协助做好相关进场配合工作;(3)为规避经营风险,夯实管理基础,中标单位需提供所有户外广告媒体的报建手续、审批回执等全套资料,并做好存档备案,以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使用,避免合作到期后,因无报建资料导致广告牌被强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上未记载注册资本的,需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最新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的网页截图)。
2.具有广告行业(如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等)相关的经营资质五年及以上,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广告运营经验。
3.年广告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没有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者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可能影响中标后合作协议正常履行的情形。
5.未以中国石化(含子、分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中国石化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中登网(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保理业务查询报告网页截图(投标人无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账号的须先“注册、登录”-“查询入口”-“按担保人查询”-“输入机构名称(即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查询报告”显示页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登记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投标信息登记:
(1)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41号窗口(地址:***
(2)将①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章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盖章彩色扫描件②营业执照盖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kx6003@126.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
2.招标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登记并购买项目资料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采购人依法有权: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的投标人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依法重新采购。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采购失败,采购人将依法修正采购方案后重新组织采购。
十、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保证金:6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详见招标文件。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2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8月28日14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四)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1 (地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xg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公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3087693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lkx6003@126.com
日 期: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