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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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5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公告 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D)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评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D),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凯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本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评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09507D),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国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的规定,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环评报告书(表)编写等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0日08时30分00秒---2020年08月14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3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3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四楼413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评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评项目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基本建设计划》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评项目;
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分析评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批复等工作,以及配合主管部门审核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验收监测【调查】、验收意见、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备案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3建设地点:新凯河主河道长春市与公主岭交界段,南起京哈铁路桥、北至山咀子桥;
2.4服务周期:自2020年9月5日起30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编制工作,通过评审后10天内出具正式成果并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获取批复为止。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国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的规定,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环评报告书(表)编写等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项目负责人***
3.3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
3.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
3.9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须加盖公章)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31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四楼413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431-8150140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
电 话:0431-81127626
电子邮箱***
监管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和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地址:***
2.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